经建设单位授权,根据国家环保部2017年11月22日公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现将海纳川浩夫尔(北京)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产线建设及厂房修缮改造建设项目竣工时间进行公开。
海纳川浩夫尔(北京)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产线建设及厂房修缮改造建设项目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三街7号院1号楼南侧厂房,本项目总投资11010万元,建设单位租赁厂房作为经营场所从事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生产,年产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15000台
项目于2024年11月15日取得北京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海纳川浩夫尔(北京)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产线建设及厂房修缮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经环保审字[2024]0152号),项目于2024年11月开工建设,2024年12月竣工。并于2024年12月对各环保设施进行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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